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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发布餐饮行业集体协商指导意见
2018-01-30
摘自:工人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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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5日,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和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《江苏省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》。据了解,这个由省级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共同立项、共同调研、共同制订的“指导意见”,在全国省级层面尚属首个。 江苏是餐饮业大省,全省有餐饮服务网点33万多个,从业人员300多万人。近年来,江苏各地普遍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,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。“然而,如何总结经验,进一步规范协商、提升工作质量,需要在省级层面探索建立一个对行业协商进行宏观指导的推进机制。”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主任李林森说,近年来,江苏两次召开全省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,选树了一批典型,多次与省餐饮行业协会沟通,双方就共同探索省级层面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达成共识。江苏省总安排专项课题经费,经调研完成《指导意见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。 《指导意见》就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、协商主题及工作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,突出问题导向和实用性。比如,注意分类指导,区分地区、规模、效益差别和业态特点,把协商内容分为应协商、可协商、鼓励协商等项目;体现问题导向,针对调研中职工普遍关心、迫切需求的问题,力求每次协商至少解决一个具体问题;体现时代特色,提出协商内容要关注市场呈现出的新现象、新趋势,加强对新型餐饮业态、餐食外卖等产业链延伸中出现的涉及劳动关系权益新问题、新变化的跟踪调研。 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还提出建立基于消费者自愿的优质服务奖励办法,探索运用电子支付技术,选择一些具备条件企业开展扫码打赏、微信小费等试点,拓宽服务员、厨师等一线工种的收入渠道。同时,《指导意见》的附件还对行业工资协商的原则、方法与流程,工资调整的重要参考因素及重要计算公式,行业总体经济发展指标及预测,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,国家分配原则与工资调控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专业的指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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